在上一纳税年度内未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第二年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由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因此,房租能退多少税,与每月多少房租无关,而与租房城市以及市辖区户籍人口数有关。市辖区户籍人口是否超过100万,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温馨提示:
1、纳税人的配偶在当地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当地有住房,不能申报房租退税。
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满足房租退税条件的,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则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