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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佚名            来源:希财网

  贷款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七)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三)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七)售房人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的除外);

  (八)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