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银行贷款买房六大须知: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以及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合肥贷款须知一
合肥贷款须知二
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合肥贷款须知三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合肥贷款须知四
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合肥贷款须知五
合肥贷款须知六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