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1.申请按揭的基本条件:
( 1 )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收入证明文件;
( 3 )申请贷款的年限加现有年龄之和不超过60岁;
( 4 )按揭房产有共有人的,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作为申请贷款的主申请人,且主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他共有人作为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有关手续;
( 5 )按揭房产已使用年限和按揭年限之和一般不超过30年;
( 6 )借款人与售房人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不低于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揭贷款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收入或其他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A.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款流水;B.外籍人士还需提供个人纳税单据、珠海的居住证明(港、澳人士除外);C.个体经营者:除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外,还需提供自有营业执照、银行对帐单(存款流水)或其他房产、汽车行驶证等可以说明借款人收入情况、供款能力的资料;
(4)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6)已支付不低于所购房产全部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证明;
(7)该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个人结算帐户);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