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退税多少,只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及“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计算公式”有关,而与房贷本金多少无关,即不管是房贷4万、40万还是400万,退税结果都是一样的。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纳税人家庭的首套住房贷款,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年收入额-60000元(年度起征点)-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应退/应补税额=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若计算结果为负数,那么就是退税;若计算结果为正数,那么就是补税。
举个例子:
首套房贷40万未结清,当前仍有贷款利息支出,上一纳税年度已缴税额1200元,全年收入额10万元,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除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年以外,不考虑其他扣除费用,那么:
应纳税额=(100000-60000-12000)*3%=840元,由于结果小于已缴税额1200元,因此两者相减,得出应退税额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