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房贷和租房只能写一个,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同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件扣除,所以不能同时申报。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适用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银行贷款购买首套房产生的房贷利息扣除,要求房贷处于还贷期间,每月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由夫妻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要求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的住房资金支出,按照城市的不同,每月定额扣除标准有三个档次:1500元、1100元、800元。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规定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若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则由双方分别进行扣除。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件扣除的结束时间为租赁期结束的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