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贷款还完再买房是否还算首套,主要看当地政府对首套房的认定规则:
(一)认房又认贷
第一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还清贷款后再买住房,不算首套,而会被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
若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借款人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再次贷款购买的住房不算首套,而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再贷款买房也将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二)认房不认贷
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不论有无贷款、贷款是否结清,均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三)认贷不认房
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再次购买住房的家庭只要还清首套房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注意:
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是“认贷不认房”(住房套数需要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
1、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将被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2、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
提示: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离婚后另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即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即便离婚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提醒:
贷款购买的房子若是40年或者50年产权,此类房屋是否计入“认房”范围,以及其贷款是否计入“认贷”范围,则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建议:
想要知道当地政府的住房套数认定规则具体如何,可以联系当地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