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央行发布了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而不再与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挂钩。
而在2020年1月到2月期间,全国多数城市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是以对应期限5年期LPR加点70BP左右,像2020年2月份LPR定价是:1年期4.05%;5年期以上4.75%,那加70BP的话,就是:4.75%+0.7%(1BP为0.01%)=5.45%。
不过虽说LPR全国统一,但因为各地推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不同,所以加点数值也会有所差别,且关于首套房的利率优惠也会有所不同。像在上海,2020年2月份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就是5.35%;而在厦门,2020年2月份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是5.10%。
而房贷利率的定价周期大多是一年,后续LPR利率还会改变,所以以LPR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房贷利率也会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