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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出台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中并没有提及异地贷款的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由于南京公积金“余额不足”,所以并不支持在南京缴纳公积金,到外地买房的情况。
全国各个城市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率不同,南京属于需求旺盛的城市,放贷率已经高于85%,所以首先要保障在本市买房的消费者的基本需求,无力顾及到外地买房的消费者。此外,由于公积金信息和房产信息各地并没有联网,所以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至于在其他城市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到南京来买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这要看所在城市的情况,如果缴纳公积金所在的城市公积金存量富余,就可能支持异地贷款。但各个城市都处在根据国家新政的政策调整中,并不明确哪些城市支持异地贷款。
不过,对于在外地的缴费记录南京是承认的,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才能申请。如果有市民在上海缴纳了4个月公积金,现在到南京来工作,接着缴纳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以申请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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