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贷款
1. 提出申请。借款学生统一向所在学校领取申请表,学校收齐贷款申请资料,并在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后,将贷款申请资料和学校的审核意见一并交贷款银行。
2. 银行审查审批。银行对借款申请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批。
3. 签订合同。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署借款合同。
4. 发放贷款。银行按规定程序发放贷款。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5. 还款确认。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向学校和银行提交还款确认书,并承诺按合同约定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6. 贷款结清
二、商业性助学贷款
1.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2. 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