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专享,用于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申请。
1.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纪行为;
2.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法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
4. 承诺向贷款经办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业性助学贷款
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直系家属或法定监护人可以申请,适用于学生的出国留学贷款、再教育进修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学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学籍证明)等证件;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及其他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
3. 提供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权利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或经银行认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
4.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