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贷款
1.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
2. 父母等直系亲属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及其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 入学新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书;
6.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商业性助学贷款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5)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6)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7)贷款担保证明资料;
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等;
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的房产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自由产权且未做其他质押的住房,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
采用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等。
(8)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9)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