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人身保险时,经常听到给付型保险这个概念,那么,什么叫给付型保险呢?
其实,给付型保险是相对于补偿型保险而言的,是指不以实际损失的发生为条件,只要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成立,均按保险合同规定的额度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的保险。
通常而言,人身保险基本都是给付型保险,由于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其经济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人身保险虽然有保额,但它并不是被保险人的经济价值,而是当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人身的伤害或死亡时,才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事先双方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举例说明:
一客户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发生了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俗称轻症),那么一般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进行一次给付,且不影响保单的其它权益。如果是发生了约定的重症重大疾病(俗称重疾),则按基本保额进行赔付。至于客户治疗花费多少,甚至是是否进行了治疗,保险公司不管,反正买的保额是多少就赔付多少。
通俗的说,则给付型保险是属于“一刀切”式赔付,即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好赔付金额,则日后一旦出险,不论被保险人实际花费多少,保险公司都需要赔付约定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