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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困难怎样提取上海公积金?

佚名            来源:希财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经街道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和《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需提供本人劳动手册、经所在街道或单位核实确认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

  3、提取用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房租发票或收据;

  (2)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收据;

  (3)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物业维修费发票以及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4、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7、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管理中心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8、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遗赠人的。

  9、借款人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

  10、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借款人又无法落实符合管理中心要求的新抵押物的。

  11、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经管理中心指出,借款人未予纠正的。

  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或违约金。

  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1、2、3、4--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1、2、3--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