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无法人为申请调整,主要是由银行自动进行调整。
详细解释:
(一)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商业贷款利率以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一个基点数等于0.01%)。其中LPR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会重新报价,基点数一经确定保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商贷利率不会随LPR每月重新报价而发生变化,其有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每到重定价日(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银行才会按照最新LPR报价算上规定的基点数得出新利率,然后在下一周期执行。
注意: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在2022年5月15日宣布,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执行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只要在还贷期间人民银行调整了贷款基准利率,届时就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利率。
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公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结论:
在2022年10月1日前办理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下调后的新利率。
(三)存量住房贷款
在2019年10月8日前办理的存量住房贷款,已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由人民银行批量完成利率转换。共有两种选择:
1、转为LPR浮动利率
房贷利率会因LPR报价调整而发生变化。
2、转为固定利率
房贷利率将一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