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15-9:25,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57-15:00。股市实行集合竞价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拥有大额资金的庄家或者投资机构操纵股价,确定公正、合理的股票开盘价。当股票触发了盘中临时停牌时,无论停牌时间有多长,都要在14:57复牌,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新股的集合竞价规定:
1、开盘集合竞价:
①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②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2、收盘集合竞价: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3、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