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竞价是股票市场的一种交易方式,是通过一定时间内投资者的委托报价,将多笔委托价格集中在一起,按照一定原则确定一个成交价格。股票竞价又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者规则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之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一般是在每个交易日开市之前,9:15-9:25这十分钟进行,并以此形成当日股票的开盘价。
时间规则:
9:15-9:20,投资者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在这5分钟内可以撤单。
9:20-9:25,这5分钟开放式集合竞价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但不能进行撤单。9:25是集合竞价唯一以此真正的成交,会显示成交笔数。
9:25-9:30,交易主机接受申报,但不会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进行处理。
买卖原则:交易所会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式成交,也就是说排单越早,价格越有优势,成交几率越大。
集合竞价存在人为操作的空间,大多数集合竞价是主力操控的市场行为。主力通过集合竞价试探市场在当日对某只股票的初步反应。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是在交易所开市之后,交易双方不间断进行竞价交易的过程。
申报价格: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价不得高于或者低于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创业板和科技版的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0%。
股票竞价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者规则具体如下:
集合竞价规则: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的,采取最大成交量价格成交的原则,最大成交量构成股票当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
2、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
3、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4、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连续竞价规则:
1、连续竞价采取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交易时间内都能撤单;
3、沪深两市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昨日收盘价的10%,创业板和科创板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昨日收盘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