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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星盈家两全保险介绍?

标签: 保障  保险  两全保险  复星保德信人寿  复星保德信星盈家两全保险  提问人: 向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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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星盈家两全保险介绍包括保障期限、缴费年限、投保年龄、保险责任、其他权益、免责条款,具体如下:

1.保障期限:保至99周岁;

2.缴费年限:可选趸交或期交,也就是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或按照3年交、5年交、10年交;

3.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岁;

4.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若被保险人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身故,则可赔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基本保额*【(1+3.5%)^(保单年度数-1)】的最大者。其中,给付比例规定为18周岁-40周岁为160%、41周岁-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2)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保险公司可返还基本保额*120%*【(1+3.5%)^(保单年度数-1)】;

5.其他权益:

(1)基本保额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前,被保险人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通过额外支付一次性保费的方式增加基本保额,额外支付的一次性保费按照被保险人增加基本保额时的年龄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且交费年期未满的,则在第2个保单周年日(含)至第10个保单周年日(含)前,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并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可以增加基本保额,基本保额增加部分对应的保费仍按照被保险人原投保时的年龄计算,但须按照申请时保险公司的规定补交保费。每年增加的基本保额以原投保时基本保额的50%为限。但若保险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或保险合同保费已被豁免的,则保险公司不接受增加基本保额的申请;

(2)保单贷款:可贷80%保单现金价值,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

(3)减额交清:即可将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付清的净保费,重新计算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会相应减少。不过减额交清后,投保人可无需再交纳保费,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4)自动垫交保费:若保费超过宽限期(60天)未交,则保险公司可使用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保单各项欠款后,自保费约定支付日开始垫交欠缴保费,使得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垫交保费视作保单贷款。若现金价值扣除保单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欠缴保费,则保险公司将就该余额按日折算垫交期间(如垫交期间没有超过宽限期则不予垫交),垫交期间结束,合同效力中止;

(5)转换权益: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且保单生效满10年后,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可将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费购买保险公司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如有)或转换终身寿险(如有)。但参与转换的总金额不得低于转换当时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

6.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布于 2022-12-1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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