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返钱,而是让职工可以少交钱。准确来说,就是通过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来减少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项目:
1、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扣除主体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扣除期限
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再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的房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5、注意事项
1)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除了住房贷款利息,个税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新增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6项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
2、继续教育:每月400或按3600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15000的部分在80000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租金:每月1500或1100或800。
5、赡养老人:每月2000或分摊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