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有说明: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那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年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比如一年期LPR是3.35%,乘以四倍就是13.4%,即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13.4%的,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注意,这条关于年利率的规定仅是针对“民间借贷”而言,比如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而一些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以及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提供的网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