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区,商贷后能调整为混合贷;而有些地区,不支持商贷转公积金组合贷款,具体只能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举例说明:
1、青岛公积金
商贷后能调整为混合贷。即可以将原商贷的一部分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组合贷款,且无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比如:原商贷剩余本金80万,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60万,那么商贷转组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60万+商业贷款20万=原商贷剩余的80万。
商贷转组合贷所需满足的条件有:
(1)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贷时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2)转贷的住房必须是借款人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当地的唯一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已办妥不动产权证;
(3)借款人家庭成员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原商贷在最近12个月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且为青岛“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比如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等。
(5)原商贷剩余本金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比如房屋当前评估价值100万,那么原商贷剩余本金就要少于70万。
2、北京公积金
商贷后不能调整为混合贷。理由是:混合贷就是一部分商贷+一部分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而北京公积金不支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因此商贷也不能转组合贷款。
根据北京公积金中心的相关问答显示,商贷不能转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原因有:
(1)商贷与公积金贷款是两种不同的贷款,贷款的资金主体、对象、利率、审核、担保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若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款,那么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之间的债权转让会存在诸多问题。
(2)有些地区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是因为该地区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资金运用率相对较低,而北京公积金的个人贷款率、资金运用率一直处于高位,因此暂未开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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