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购买首套住房,1人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为50万元,缴纳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为10万元。2人以上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为100万元,缴纳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万元。
购买第二套房,1人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为40万元,缴纳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为10万元。2人以上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为80万元,缴纳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为20万元。
办理上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贷人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贷人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三、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贷人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