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在港交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对此前港交所发布的港股新股定价改革建议进行详细解读。本次改革建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公开市场的规定,另一类则是关于定价机制。港交所希望通过这次改革,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港股新股发售通常分为基石配售、建簿配售和公开认购三个部分。
1、基石配售:这部分股票是卖给在公开招股前已经选定的基石投资者。基石投资者需要承诺以预先商定的某个总投资额按照最终的发行价认购新股,并在招股书中披露身份信息,以换取其获保证分配的股份。基石投资者仅对股票发行价范围里的最高价享有一定的“砍价”权。
2、建簿配售:这部分股票主要卖给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这部分投资者享有最充分的议价权。参与建簿配售的投资者是新股的关键“砍价”者,对最终发售价享有最充分的议价权。
3、公开认购:即主要卖给散户投资者。投资者在申购公开认购部分的过程中只需要填报想认购的新股数量,最后无论价格高低,都要为获配的新股付款。公开认购部分的投资者没有什么议价权。
新股定价机制的改革内容:
1、提高建簿配售比例:为了提高有议价权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建议提高分配给建簿配售部分的新股比例。提高建簿配售比例可以提高新股定价的效率,让新股的价格最大限度地反映市场需求。
2、调整公开认购分配机制:港交所提出了两套方案供上市公司选择——将公开认购的初始分配份额设定为5%,回拨上限为最高20%;将公开认购的初始分配份额设定为10%~50%之间,无回拨机制。
3、允许基石投资者分阶段解禁:为鼓励更多独立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上市的整个议价过程,港交所考虑允许基石投资者相关证券“分阶段解禁”,其中50%的相关证券可在上市三个月后解除禁售限制,其余的相关证券则在上市六个月后完全解禁。
4、优化公众持股量要求:建议按发行人的市值对其上市时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进行分层规定,并降低“A+H”公司上市时的最低H股数量门槛。同时,引入最低初始自由流通量的要求,以确保市场公平有序。
2024年末,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建议对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流程及公开市场的监管框架进行全面改革。该咨询文件的公开咨询将于2025年3月1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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