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开通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不包括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创业板:
1、交易制度
实行T+1交易,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2、交易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15-9:25,其中9:20-9:25为不能撤单的时间段。
②连续竞价交易时间9:30-11:30、13:00-14:57。
③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其中14:57-14:59为不能撤单的时间段。
④盘后定价交易时间15:05-15:30,盘后定价交易是指在创业板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交易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市。
3、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0.01元人民币。
4、申报要求
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者其整数倍,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不足100股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
限价申报:单笔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不超过15万股;盘后定价申报:单笔不超过100万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可采用大宗交易。
5、撮合成交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6、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20%。
对于无涨跌幅限制股票设有临停制度:当日盘中股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复盘时间最晚为14:57。
7、限价申报
创业板股票的竞价交易实行的是限价申报,即投资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创业板开通条件:
1、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
2、两年及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
3、风险承受能力C4及以上。
注意:
1、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认定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账户。
其中,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2、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认定
(1)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
股票(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A股、B股、优先股和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
存托凭证、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
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
回购类资产(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逆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
(2)在会员开立的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
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场外衍生品资产等。
(3)资金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
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
3、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A股、B股、存托凭证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
相关交易经历自个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会员向中国结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