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3 15:52
上海农商银行涉农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推出的贷款产品。
一、贷款对象
本市外环线以外市郊居民及外环线以内在本市郊区城市化发展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其生产、经营、生活与“三农”密切相关的本市居民。
二、贷款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在本市拥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
3、在上海农商银行服务区内从事涉农生产经营活动,且从未以所经营的企业或项目申请过公司贷款;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必须为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者本人;
4、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收入来源可靠,具备履行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个人信用良好,无任何债务纠纷和违法犯罪记录;
6、能够提供上海农商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