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3 14:49
上海农商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针对失业人员推出的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其条件
1、经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区县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推荐;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18-60周岁的自然人;
3、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在贷款行服务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
4、参加国劳动保障部门的创业培训,获得相关结业证书,并在本区(县)吸收安置下岗协保、失业人员;
5、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及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6、有区县财政局(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1、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2、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三、贷款担保
由各区县财政局(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小企业担保中心进行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