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3 15:05
上海农商银行农户联保贷款,是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推出的贷款产品。
一、贷款对象及其条件
农户联保贷款的对象为根据上海农商银行相关规定组成的联保小组。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贷款人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
3、具有贷款资金需求;
4、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5、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含储蓄账户)。
二、贷款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经营贷款;
3、生活消费性贷款;
4、助学贷款;
5、贷款人同意的其他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对联保小组成员(每户)贷款最高额度控制在10万(含)以内;个别需要超过的,逐笔向区县分支行报批;
2、贷款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内;每次借款的具体期限,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周期确定,但最长不超过联保协议的期限;
3、根据联保小组存款、贷款风险等情况确定贷款利率,原则上最高上浮幅度控制在30%以内,下浮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