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欲交易的房屋,已经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上市审批(无需审批的,不经此程序);
(2)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3)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或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银行如果认为房屋价格基本符合房屋价值,可以不经此程序);
(5)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6)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7)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8)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合同;
(9)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1)借款人按月还款;
(12)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