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疾120种,不分组赔付2次,间隔期1年;
中症疾病保险金
中症20种,赔付50%基本保额,不分组无间隔期赔付2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50种,赔付30%基本保额,不分组无间隔期赔付2次。
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至60岁赔付100%基本保额,61岁及以上赔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值。
其他保障
少儿特定疾病和成人特定疾病保障,分别有20种和15种,保障期内确诊可额外赔付100%保额。成人特定疾病包括: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原发性心肌病、严重肠道并发症、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肾髓质囊性病、严重进行性核上麻痹、严重面部烧伤。
被保人患重疾、中症、轻症可豁免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