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大疾病保险金
125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疾病保险金
30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疾病保险金
轻症43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自带其他保障
少儿特定疾病:20种少儿特定疾病,第1个保单年度额外赔付60%基本保额,第2个保单年度额外赔付130%基本保额
少儿罕见病:20种少儿罕见病,第1个保单年度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第2个保单年度额外赔付210%基本保额
特疾移植治疗额外赔:确诊特定疾病,并于18岁前接受了骨髓移植治疗、干细胞移植治疗或器官移植治疗,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先天性疾病保险金:年满3周岁之前确诊合同约定的先天性疾病,赔付2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拓展保险金:首次确诊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之后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
严重肥胖手术关爱保险金:年满2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之前,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严重肥胖特定合并症,且因治疗严重肥胖特定合并症接受了减重手术,赔付20%基本保额
2.
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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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可选责任
1、疾病关爱金:
重疾额外赔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重疾,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中症,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轻症额外赔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轻症,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2、恶性肿瘤多次赔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每间隔365天赔付40%/50%/30%基本保额;之后每间隔3年,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
3、重疾多次赔
125种重疾,不分组,赔付首次重疾后,每间隔365天,再次确诊其他重疾,可进行第二、三、四次赔付,依次赔付120%、140%、160%基本保额
4、身故/全残
18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赔付已交保费;
18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保障名称
推荐说明
可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