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11.14);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11.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1.16),
6、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11.17)的机动车;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见 11.18)(因本合同附表三所列第 32 项、第 33 项和第 80 项所导致的除外);
10、遗传性疾病(见 11.19),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 11.20)。
亮点一、少儿保障针对性强。产品含重疾、轻症、中症、身故、轻症豁免保障,另外还有少儿特定疾病额外赔付100%保额。
亮点二、疾病不分组:重疾多次赔付,且不分组,提高多次赔付的概率,比分组赔多次的重疾更合理。
1、轻症赔付比例低:市面上很多重疾险轻症赔付比例平均在25%-30%,该款赔付20%,略低一些。
2、赔付间隔长:轻症、中症两次赔付需间隔180天,比起许多无需间隔的产品,稍显落后。
3、杠杆不高:最长只能19年交费,如果有30年或更长的交费方式,可以加大保险杠杆。
4、无癌症单独多次赔,癌症不仅是第一高发重疾,也是理论上最有可能赔多次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