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本合同第
及条约定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本合同第 11.60 条约定的疾病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
亮点一:重疾不分组多赔
当前的重疾多赔型产品,从产品的赔付形态上看,癌症单独分组优于癌症未单独分组,不分组多赔优于分组多赔,是目前赔付最好的多赔重疾险;
亮点二:癌症单独赔多次
有癌症二次赔,间隔3年癌症的新发、复发、转移及持续能再赔保额,更加人性化,尤其是对于生存率高的甲状腺癌、乳腺癌等;
亮点三:心脑血管额外赔
在赔完重疾之外,如果添加心脑血管疾病保障,可额外获得对应保额的赔付,对心脑血管疾病高发人群和高危人群实用。
不保高发轻症“’慢性肾功能障碍”
最长20年交费期,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