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接管的保险公司有2家财险公司、2家寿险公司,2家财险公司是易安财险和天安财险、2家寿险公司华夏保险、天安人寿。
银保监接管的保险公司通常是违反了《保险法》的第一百四十四条的条款规定:第一是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偿付能力不足影响客户权益吗?
偿付能力不足不影响客户权益,对于写进保险合同中的权益,包括年金保险的固定领取生存金、长期医疗险保证续保稳定性、以及重疾险的保单权益都不会受到影响。
但是如果是短期医疗险,交1年保1年的种类产品,偿付能力不足代表了没有偿还能力欠缺,有停售的风险;而年金保险的万能账户本身是看未来实际结算利率计算的,按保险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决定的,可能实际结算利率有一定影响,但是保底利率,给到客户的完全不受影响,譬如华夏保险万能账户保底利率3%,不论外界如何改变,也不会受到影响,是绝对会给到客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