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基金后可以部分赎回,需要注意的是,在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卖出最早买入的那部分,比如,投资者在8号买入1000份基金,在15号再次买入1000份基金,在20号赎回1500份基金,则这1500份基金包括8号的买入的1000份和15号买入的500份。
同时,赎回费率根据卖出部分基金的持有时间来确定,其中投资者也可以根据基金“先进先出”的原则,来确定持仓时间。
比如,投资者在8号基金净值为1元的时候,买入1000份基金,在15号在基金净值为1.5的时候,再次买入1000份基金,在20号基金净值为1.8元的时候,赎回1500份基金,则这1500份基金包括8号的买入的1000份和10号买入的500份,且该基金赎回的收费标准为:持有天数小于7天,按照1.5%的标准收取;持有天数小于30天,大于且等于7天,按照0.75%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