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和房贷金额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满足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别说剩1000元了就算只剩1元,也照样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有以下几点要求:
1、需要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享受了首套房贷利率的在中国境内的房子,且已经开始还贷,专项附加扣除时间没有超过240个月。
2、纳税人本人申报的扣除比例是100%,则配偶无法再享受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或者是双方都按50%的比例申报,则双方每月只能抵扣500元的个税。
3、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买了房子可是在租房住,在专项附加扣时有申报住房租金进行抵扣个税,则房贷利息支付符合要求也是不能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在下个年度把租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废后换成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