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退税,是指拥有首套住房贷款的纳税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由于未申报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的,便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而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因此,房贷退税能退多少钱,与月供多少无关。
由于房贷退税金额=应缴个税-已预缴的个税,而应缴个税=[综合所得年收入额-60000元(起征点)-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
因此,填报房贷专项附加扣除后,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若应纳税额为负数,那么退税金额就等于已预缴的个税;若应纳税额为正数,那么退税金额就等于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乘以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