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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寿人生盈家保险计划介绍?

标签: 保险知识  保障  保险  小康人寿人生盈家保险计划  提问人: 胡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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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寿人生盈家保险计划介绍:

1、承保公司:小康人寿

2、投保年龄:

主险1小康丰盈人生终身寿险:出生满28天-75周岁

主险2小康悦安心终身寿险万能型:出生满28天-70周岁

3、保障期限:终身

4、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

5、身故/全残:

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为17周岁及以下,给付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取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为18周岁及以后,且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给付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对应给付比例(取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时到达年龄为18周岁及以后,且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给付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对应给付比例(取较大者)

身故/全残给付比例: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6、其他权益:保单贷款、自动垫交、减额交清、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疾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小康人寿人生盈家是什么类型保险?

小康人寿人生盈家是一款增额终身寿险,保障内容身故或全残的寿险,保额是每年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复利增长,同时主险附加万能险,可以帮助投保人理财,储蓄或财富传承,属于理财保险的一种,这类产品一般是看长期受益,用于长期规划。

发布于 2023-02-2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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