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保长期医疗健康告知具体内容是:
1、就医行为:被保人因过去2年因病住院、手术或连续服药30天以上。
2、过往疾病史:指的是被保人正在或曾经患有下列疾病或症状的,具体是指:
肿瘤,瘫痪,精神病,甲乙类法定传染病;脑梗死,脑出血,脑血管畸形,2级或以上高血压(收缩压大于160mmHg,舒张压大于100mmHg),心脏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 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多囊肾,肾功能不全,骨髓增生异常,再障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炎(肝炎病毒携带者),肝硬化;癫痫,帕金森氏病;对于不满3周岁被保险人,出生时体重低于2.5公斤,存在早产、窒息、发育迟缓、脑瘫情况。
3、保险情况:被保险人过去2年曾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相关条件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