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存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规定承诺的福禄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规定的年起效相匹配日,本公司每一年按合同规定初次缴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尤其生存金。
2、关爱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规定承诺的福禄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规定的年起效相匹配日,本公司每一年按基本保险额度的10%给付关爱金。
3、福禄金
自合同规定承诺的福禄金逐渐领取日起止被保险人法定年龄七十四周岁的年起效相匹配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规定的年起效相匹配日,本公司每一年按基本保险额度的20%给付福禄金。
4、期满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法定年龄七十五岁的年起效相匹配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额度的100%给付期满保险金,本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