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你在失业期间找到新工作,剩下的失业金是不能再领取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不过,你这次没领完的失业金期限会和下次失业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打个比方,要是你重新就业后交了1年的社保再失业了,那么你最多可以领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上次未领完的6个月+这次最多可领的12个月。
如果你失业后自己创业,可以把没领完的失业金一次性领完。领失业金的时候需要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