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可以成交的。
集合竞价成交规则大致如下: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可以进行买卖申报。系统会根据一定的原则来确定成交价格,这个价格要使得成交量最大,高于这个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这个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如果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格,取中间价为成交价;如果没有,就取最接近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价格。我个人觉得理解集合竞价成交规则对投资者把握股票开盘时的机会很重要呢。
集合竞价是指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上午开盘前,由交易所主机根据投资者申报的买卖委托,按照规定的方法确定成交价格的过程。在这个阶段,所有投资者提交的买卖单会集中起来进行撮合,目的是为了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得在这个价格上最大的买卖量得以成交。
集合竞价是可以成交的,其成交遵循以下几个主要规则:
1. 价格优先原则:即较高的买进申报价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价;较低的卖出申报价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价。
2. 时间优先原则:对于同价位的买卖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次序,即早申报者优先于晚申报者。
3. 成交量最大原则:在所有可能的成交价格中,选择成交量最大的那一个价格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如果存在多个价格满足成交量最大,则选取这些价格中离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最终成交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集合竞价阶段结束,确定的开盘价即成为当日首个正式成交价格,随后进入连续竞价阶段。在此阶段,买卖双方继续以价格和时间为依据进行交易,直到交易日结束。
希望以上解释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关于集合竞价或其他金融交易的具体问题,欢迎随时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