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是被“特别处理”的股票,表示交易所认为股票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有可能存在一些不好的特殊情况,存在退市风险。
st股退市的新规如下:
1、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新增连续3年财务造假退市情形。造假行为持续3年及以上的,只要被行 政处罚予以认定,坚决予以出清(本项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调低“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1年造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30%、连续2年造假3亿元以上且超过20%,予以退市。(本项情形适用于上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2、范类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将内控审计意见纳入规范类规范类退市指标,拟将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纳入退市风险警示范围,第三年再次触及前述情形的,将被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的,依序实施ST、*ST,直至退市。
3、财务类退市指标
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拟将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指标从1亿元调高至 3亿元。对于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予以退市,提高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范性要求。
4、交易类强制退市
适当将主板A股(含A+B股)上市公司的市值退市指标从低于3亿元提至低于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