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丽保”2023年度参保对象为丽水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保费标准为100元/人,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31日。“浙丽保”保障范围为医保政策范围内需由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因病施治的医保政策范围外符合“浙丽保”管理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浙丽保”起付线继续为5000元;实行梯次报销比例,上不封顶。
2023年“浙丽保”参保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代扣代缴参保(面向已经签订过代扣代缴协议的人员),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扫“浙丽保”二维码,使用“浙里办”参保,短信参保、银行柜台参保,POS机签约等方式。其中,企业或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如要办理集体参保的,可以使用“浙里办”APP提交上门服务预约申请,承保机构收到申请后将指派专人联系,按约定时间上门服务完成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