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花了并不是以征信页数作为判断标准,而是要根据征信账户数、查询记录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征信账户数
征信报告会显示每个人所办理的信用卡、贷款账户数,但通常是根据未结清/未销户账户数判断是否征信花。
(1)信用卡
信用卡账户数是以发卡银行个数为统计单位的,而不是看信用卡总张数。
因为一个人可以同时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且额度共享,加上有些信用卡是多币卡,每个币种会单独作为一个账户,所以没有必要按总账户数进行计算。
如果一个人征信报告有超过5家银行发放的信用卡,且都是未注销状态,就可以看成是征信花了。
【举个例子】
假设名下有7家银行发卡记录,未注销的账户数有3个,其中1家银行有2张信用卡,1家银行有1张信用卡,1家银行有3张信用卡。
因为未注销的账户数在5个以下,就不算征信花了。
(2)贷款
贷款账户数是以征信上未结清的贷款笔数为统计单位,通常未结清的账户数超过3个,就可以看成是征信花了。
【举个例子】
假设在5个贷款机构办了贷款,每个贷款机构都有1笔未结清的贷款,也就是说总计有5笔未结清的贷款,因为超过了3个,可以算是征信花了。
2、查询记录
征信查询记录按照性质可分为三种,即软查询记录、中性查询记录、硬查询记录。
(1)软查询记录
指非信贷机构查询产生的记录,比如本人查询,委托他人查询等。
(2)中性查询记录
指信贷机构在业务办理后进行的查询行为留下的记录,称为贷后管理记录。
(3)硬查询记录
指每个人申请信贷业务后被信贷机构查询征信留下的记录,包括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三类记录,根据总记录次数、发生时间判断征信是否花了。
一般近1个月内超过3次,3个月超过6次,6个月超过10次,就算征信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