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是否过两年就没事了,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像如果是因为伪造证据、暴力、威胁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情况成为失信人的话,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两年,等两年过去通常就会从名单里放出来了。
当然,大家也需要注意,若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那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而如果是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成为失信人的话,那必须及时履行义务,履行完毕后人民法院方才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建议失信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如此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