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过去了2年,不代表老赖的生活就能够彻底恢复正常,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仍处于执行状态、法院不定期抽查、征信黑户、被限制高消费、被债务人追债。
一、仍处于执行状态
正常来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2年,2年后会被移出名单,但是如果失信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纳入期可以延长1年至3年,最长可以在失信名单上存在5年。这种情况下,失信执行2年后仍处于执行状态。
二、法院不定期抽查
失信执行2年后被移出实行名单,在这期间法院没有从老赖名下找到可供偿还的资产,但并不代表失信人能够彻底摆脱法律的制裁,法院会不定期抽查名下资产。
三、征信黑户
失信执行两年后,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能代表个人不处于执行状态,但是个人征信没有履行义务不会恢复正常,逾期时间过久,征信就会处于为大家常说的黑户状态,就算履行还款义务也需要5年才能彻底恢复正常。
四、被限制高消费
失信执行一定伴随着限高,但是限制高消费的个人不一定处于失信执行,所以被移出失信名单后,不代表会被法院解除限高令。在限高令的限制下,老赖的子女教育、出行交通工具的选择等方面仍然受到很大的影响。
五、被债务人追债
已经失信执行2年了,不管2年后是仍处于失信执行状态,还是终止执行状态,债务人还是可以采用一些合法的追债手段。比如:个人2年后仍处于失信执行状态,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拘留;2年后处于终止执行状态,债务人可以收集证据,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