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在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给保单“过户”,在保险公司办理随车保险的批改手续,以免在此期间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
示例:张先生年前从朋友手里买了一辆二手车,该车本身带有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但一直没有办理更名,张先生担心一旦车出险,理赔时会遇到麻烦,不清楚保险公司是否会进行理赔?单纯就交强险而言,保险公司应该进行理赔。因为出险后,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有责无责都要赔偿。而就车辆商业险而言,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予他人、变更用途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一旦被保险车辆发生转让,原保单也随之宣告失效。二手车过户后,车险要办理批改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继续对被保险车辆承担保障责任,而且保险单的生效日期是从开单日期算起。
对于新车主张先生而言,他既不是该车险的投保人也不是受益人。对于原车主而言,虽然还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但他已经不是被保险车辆产权的所有人,对车辆已经不再享有保险利益,被保险车辆出险不会对他造成损失,所以就算找到原车主也不能得到索赔。由此可见,二手车转让后,车辆的产权发生了转移,车险必须及时办理更名手续,才能确保新车主在出险时得到相应的理赔。那么车辆过户保险怎么办呢?车辆在车管所完成过户后,新车主应带着过户证明、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和原保险人的身份证,到原保险公司填写一张过户申请单,就可完成批改过户手续了。
根据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保险法》精神,为了减轻被保险人的义务,减轻保险的社会成本,新《保险法》第一章第49条规定“买卖不破保险”。
该条具体表述为:“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也就是说,根据新保险法精神,二手车过户转让后,受让人或者原车主,只要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包括电话或上门通知保险公司),受让人就可以承继车辆原有保单的权利义务,原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而不必像以前那样前前后后为了保险批单去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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