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保险,很多人是又爱又怕,爱是因为保险确实能够在风险来临时雪中送炭,怕嘛,是因为保险的种类实在是太多太多,买这个也好,买那个也好,到最后买了一大堆用处不大或者说是并不适合自己的保险,导致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打了水漂。要正确认识自己在生活中所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才能够购买到一份适合自己且能够真正起作用的保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终端商品的生产量已由短缺逐步转变为过剩,商业活动的主动权也逐步的由卖方过渡为买方,所以赊销模式很自然的开始成为交易双方普遍接受的一种支付逻辑。不过这种商业模式也使得应收账款在企业的资产分类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同时其也成为企业提升现金周转能力的重要障碍之一。然而基于受让企业应收账款所产生的保理融资业务,在很大程度上能真实且直接的缓解企业由于流动性紧张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一般意义上来说,保理业务可以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14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我国商业保理规模仅为银行保理的2.5%。尽管银行保理在业务规模上占绝对优势.但银行保理对于申请人自身的资质能力要求很高,并需要有足够体量的抵押或担保支持,同时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资产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实体企业,而大量的中小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保理的标准。
然而与银行相比较,商业保理公司则看重应收账款的质量和买家信誉等,从而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而非单一的卖家资质考评。所以说,对于本身资质和财务实力中等的中小企业,商业保理明显的更为适用。
不过由于我国商业保理行业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规范和保障;同时保理公司在客观上也无法对当下商业环境里企业的社会信用信息和数据资料进行完整的采集和管理,以至于对可能发生的潜在合同纠纷或企业违约情况无法做到有效的预测防范和处理机制。因此,信用保险作为一道有效的风险管理屏障,注定要与商业保理公司成功牵手。
信用保险与商业保理的合作是以保理融资中的买方企业(即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买方企业未能如约履行应收账款的支付而使卖方企业(即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出面为卖方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业务模式,其也可视为对冲保理融资风险的有效工具。
在实际应用中,保险公司与保理公司合作,对当下的保理融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在不需要硬性抵质押资产的前提下,以尽可能完整的对保理业务本身所涉及的商业背景、应收账款质量、双方企业资质能力、历史交易记录等多方面做出精确且客观的评估,使得保险公司与保理公司可以最终对保理产品进行风险定价。由于加入了信用保险工具作为风险抓手,使得保理公司扩大了信用担保能力;而保理公司通过向信用保险公司提供风险暴露,帮助信用保险公司建立更加全面和准确的风险评估,同时也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
总之有了信用保险作为对冲工具,商业保理公司就能够为企业量身定做结构性的融资方案,以应收账款转让和买方信用为依据的融资方式,增加企业融资的效率与多样性。而保险公司同样可以通过与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合作,在风险管理上形成互补,同时保险公司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保理公司的信用担保功能,增强了保理公司的业务质量和运营能力,共同推动了我国保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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