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许多在职的女性在公司缴纳了社保之后,在生育期间是可以享受生育险的相关福利的,杭州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领取条件+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产假天数为:
1.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计算公式:
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 = 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365(天)×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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