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养老保险,能够为其参保人提供相应的晚年养老待遇,只要满足了缴纳年限的最低要求,就能在晚年每月领取到一定标准的养老金,但是也存在有些参保人年轻时候缴纳时间不够结果需要补缴的情况,那么养老保险补缴有什么要求?我们会在下文为您说明。
养老保险补缴有什么要求?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分为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两者是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账户,在缴纳费用补缴的方面,存在着不太一样的要求,所以在此分为两方面来为您介绍:
一、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现在一般情况是不允许进行补缴的,除了以下几种比较特殊的情况:
1、单位造成的养老保险断交
参保人在劳动年龄或者快要退休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因为单位的原因断交了,导致缴纳年限不符合,那么就可以要求单位向本地社保部门申请养老保险费用的补缴,单位不理会员工要求的,该参保人可以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本地劳保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和举报,或者向本地的法院提前上诉,要求单位进行补缴,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
2、在社保法实施前有参保记录
如果该参保人是在2011年社保法实施之前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参保记录,退休年龄的时候缴纳年限不满最低要求,并且在继续缴纳5年之后依旧达不到缴纳年限要求,那么就可以在这个时候申请养老保险费用的一次性补缴。
3、符合地方政策的情况
由于我国养老保险是各个统筹地区进行自我管理的,在养老保险的补缴方面可能有自己相应的地方政策,有补缴需要的,可以咨询本地的社保部门了解相关补缴条例,如果不符合条件并且没有以上所提及的情况,那么只能自己缴纳直到满足年限要求再办理退休。
二、居民养老保险
我国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主要为收入比较不稳定的城乡居民,并且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时间比较晚,考虑到各方面的原因,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是可以在60岁之前对于自己的养老保险费用进行补交的,相应的条件比较宽松,可以选在60周岁的前一个月进行费用的补缴,也可以在断交几年之后,在续交的那一年对于断交几年的养老保险费用进行补交,只不过补交对应年份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是领取不到的。
养老保险的缴纳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在缴纳年限多缴纳一点费用,多延长一些缴费时间,将会有效提高自己的养老金待遇,那么以上就是关于“养老保险补缴有什么要求?”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用处。